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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塑协快讯(2018年第012号)关于转发云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补助经费申请的通知

来源:云南省塑料行业协会浏览量:1203日期:2018-03-07

各州(市)知识产权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激励发明创造,强化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,推动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.5件目标的早日实现,根据《云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指导意见》(云知发〔2017〕80号)、《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〉国家标准实施的方案》(云知发〔2017〕72号)精神,现将2018年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(以下简称“贯标”)补助经费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(一)贯标认证企业补助经费申请条件

1.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或再认证(只支持一次,不重复支持);

2.专利权人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2年以上的法人单位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,依法纳税,贯标过程有据可查,无弄虚作假等社会失信行为和记录;

3.拥有有效发明专利4件以上(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,有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0件以上),连续2年以上每年新增专利申请或授权不少于2件;

4.属于生物医药、新能源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高原特色农业等云南省重点发展产业;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(优势)企业、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、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;

5.企业近2年有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的持续投入;

6.拟开展贯标认证的单位,已到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,并主动接受省知识产权局对贯标认证过程和认证结果的监督管理。

(二)贯标认证咨询机构补助经费申请条件

1.服务对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,符合贯标认证补助经费的申请条件,且获得经费支持;

2.优先支持具有专利代理资质,拥有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(CCAA)认可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(IPMS)团队的服务机构;

3.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,依法纳税,认证咨询过程有据可查,无弄虚作假等社会失信行为和记录;

4.按《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》、《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》等要求,规范认证咨询工作内容、工作程序、收费事项、收费标准;

5.拟开展贯标认证咨询的机构,已到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,并主动接受省知识产权局对认证咨询过程的监督管理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(一)符合“贯标认证企业补助经费申请条件”的企业,获得认证(或再认证)后2个月内,填写《贯标认证企业补助经费申请表》,报省知识产权局;

(二)符合“贯标认证咨询机构补助经费申请条件”的机构,6月底前填写《贯标认证咨询机构补助经费申请表》,集中报省知识产权局。

三、经费管理

(一)省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,并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年度财政预算,集中下达补助经费;

(二)贯标认证补助经费必须专项用于持续推进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(GB/T29490-2013),持续做好年度监审及再认证各项工作,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;

(三)对弄虚作假,骗取、套取财政资金的,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责任。

联 系 人:规划发展处  李顺玺

联系电话:0871-63111420

邮    箱:ynipolsx@163.com

地    址: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1208办公室

 

 云南省知识产权局

2018年2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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