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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公告

来源: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:2244日期:2020-05-19

  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(发改环资〔2020〕80号),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《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 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5月20日前,就《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提出意见和建议,修改意见发送至ynsttl@163.com邮箱,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。

  感谢您的支持!

  附件: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.pdf



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0年5月14日

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 

   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,促进塑料污染治理的系统 性、协同性、有序性,助力我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和中国最美 丽省份建设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  一、总体要求 

  (一)指导思想 

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 政府关于美丽云南建设的决策部署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。有序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积极推广替代产品,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, 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、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 理制度,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。 

  (二)主要目标 

  到 2020 年,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区、部分领域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到 2022年,有序扩大禁限范围,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,替代产品得到推广,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。到2025 年,塑料制品生产、流通、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,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,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,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 

  二、主要任务 

  (一)有序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 

  1.禁止生产、销售的塑料制品 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.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、厚度小于 0.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。禁止 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。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。到 2020 年底,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、一次性塑料棉签;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到2022年底, 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

  2.禁止、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 

  (1) 不可降解塑料袋。 到 2020 年底,昆明市以及大理州、丽江市、西双版纳 州的景区景点内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 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昆明市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2022年底,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。到2025年底,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,在城乡结合部、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 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 

  (2) 一次性塑料餐具 到 2020 年底,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;各州市城市建成区、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到 2022 年底,县城建成区、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到2025年,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 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%。 

  (3) 宾馆、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 到2022年底,全省范围星级宾馆、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,可通过付费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;到2025年底,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、酒店、民宿。

  (4)快递塑料包装2021 年起,全省邮政快递网点逐步推广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、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,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。到2025年底,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全面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、塑料胶带、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。 

  (5) 电商渠道塑料包装 2021年起,全省电商平台企业逐步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、塑料胶带等,对电商渠道销售的商品,在相关领域开展试点,推行商品和快递包装一体化,减少寄递环节二次包装。到2025年底,全省电商平台企业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、塑料胶带等。 

  3.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

  (1)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 在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、集贸市场等场所,结合我 省绿色商场创建行动,倡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, 鼓励使用草绳等原生态环保材料捆绑包装农产品,大力推广使用环保布袋、纸袋、竹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,鼓励设置自助式、智慧化等多形式的投放装置。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(袋)。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。在餐饮外卖领域,设置是否配送一次性餐具、餐袋等选择,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。在重点农膜使用县区,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。

  (2) 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 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,推行绿色供应链。快递企业要按照国家邮政局发布的《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(试行)》, 逐步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。鼓励快递、外卖企业积极探索使用循环快递箱、共享快递盒等新型快递容器,推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,在生鲜同城寄递优先推行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。推广使用可循环快件总包,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编织袋,循环使用次数不低于 20 次。电商、外卖等平台企 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,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 方案,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。以连锁商超、大型集贸市场、物流仓储、电商快递等为重点,积极推广可循环、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。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。

  (3)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 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,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,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、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。推行绿色设计,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。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,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,加强可循环、易回收、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,降低应用成本,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。加强对塑料制品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 预警监测,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结果。 

  (二)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 

  1.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按照《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结合实施垃圾分类,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 中心和集散市场,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站(点),加大塑 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。鼓励物业等管理 机构在写字楼、机场、车站、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,增加投放设施,提高清运频次。推动电商外卖平台、环卫部门、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,在重点区域投放 快递包装、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。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 系,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。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 用体系,积极探索“互联网+资源回收”模式,实现再生资源 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“两网融合”,建立完善塑料 等再生资源分类、回收、储存、中转、利用信息化平台,推 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、专业化管理。

  2.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 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、集中化和产业 化,充分发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、静脉产业园区等园区的聚 集效应,积极引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,提高塑料废 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,实行废水、废气和固体废物统一处置。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,对分拣成本高、不宜资源化利 用的塑料废弃物要推进能源化利用,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 业的运行管理,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,并最大限度 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。

  3.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 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、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,重 点解决城乡结合部、环境敏感区、道路和江河沿线、坑塘沟 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染污问题。对机 场、车站、港口码头等人流集中场所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。结合全省河(湖)长制重点工作,开展九大高原湖泊、大江大河、港湾塑料垃圾清理行动。根据《云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》要求,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加大 地膜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力度,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利用。推进农田残留地膜、农用化学包装废弃物等清理整治、回收 处理工作,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。

  (三)完善支撑保障体系 

  1.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和标准 严格执行国家塑料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塑料制品禁限制目录、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、塑料制品绿色设计 导则,规范再生塑料用途。根据国家关于塑料污染防治方面 的法律法规完善我省相关规章制度。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 标准的塑料制品企业标准。贯彻落实国家对电商、快递、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,以及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、酒店等关于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的评定评级标准。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、销售信息披露制度。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,将违规生产、销售、 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,并将失信信息归集至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。

  2.完善相关支持政策 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、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、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。落 实好相关财税政策,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 度。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、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和废旧农 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。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,消除设 施进居民社区、学校、机场、火车站、汽车站、码头、地铁 站、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障碍。鼓励各地采取经济手段, 促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、替代。全省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等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。

  3.强化科技支撑 积极引导有关高校、科研院所和企业,围绕我省塑料污 染治理的科技需求,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,扩大科技创新 供给。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重大科技创新,加强可循环、 可降解材料技术成果转化推广。以降解安全可控性、规模化应用经济性等为重点,开展可降解地膜等技术验证和产品遴 选。强化绿色技术创新供给,积极探索可循环、可降解材料的集成与示范,省科技计划项目向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倾 斜。紧紧围绕我省塑料污染治理重大科技需求,以“科技入滇”作为重要抓手,集聚国内外创新动能,搭建合作创新平台,开展联合技术攻关,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,力争促成一批塑料污染治理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入滇转移转化, 培养一批相关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。

  4.严格执法监督 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,严格落实禁止、限制生产、 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。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,严格查处虚标、伪标等行为。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,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、利用、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,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,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。对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、邮政等主管部门依法查处。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 为的,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伍,由其依法立案查处。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,依法依规予以查处,并通过公开曝光、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。

  (四)强化组织实施 

  1.加强组织领导 各州市人民政府、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 理工作,精心组织安排,切实抓好落实。省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,统筹指导协调相 关工作,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,重大情况和问题向省委、省政府报告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,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,重点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强化考核和问责。各级地方人民 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具体实施办法,实化细化政策措施。

  2.加强宣传引导 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,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 次性塑料制品,参与垃圾分类,抵制过度包装。充分利用报 纸、广播电视、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 成效和典型做法。按照《云南省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实施方案》,开展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生活创建行动,倡导 绿色低碳生活方式。引导行业协会、商业团体、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、志愿活动等,广泛凝聚共识,营造全社会 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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